返回

新華社丨劉漢元代表: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 有效引導能源轉型

2020年05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作者:李少鵬

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今年帶着對行業的深刻思考參加全國兩會,圍繞“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标”“減輕光伏發電企業稅費負擔”“解決光伏發電補貼拖欠”“理清并優化光伏發電行業管理方式”等話題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以可再生能源為抓手推進能源轉型

“全球氣候變暖導緻的自然災害頻發、霧霾問題及資源的不可持續問題,已成為當前全人類共同面臨的巨大挑戰。”在劉漢元看來,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加速推進新一輪能源革命迫在眉睫。

而對于新一輪能源革命的前進方向,劉漢元認為,目前以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經完全具備了快速發展、實現能源根本轉型的總體條件。

“近10年來光伏發電成本下降了90%以上,光伏發電在全球許多國家和地區已成為最經濟的發電方式,并連續3年占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的一半以上,其中絕大部分光伏設備都是中國制造。”劉漢元稱。

2019年對于我國光伏産業發展意義非凡。盡管國内光伏裝機規模有所下滑,但受益于海外市場的大幅增長,我國光伏産業規模穩步擴大,技術工藝不斷創新,出口增速持續提升。

根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統計,我國光伏行業制造端各環節産量、光伏終端新增及累計裝機規模均已連續多年處于全球首位,光伏産品年出口額已突破200億美元。平價上網的加速推進促使光伏發電正成為全球最具競争力的能源形式。

在此背景下,調整并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标,無論從積極引導産業健康發展的角度,還是從加快推動我國能源革命、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說,都具有十分緊迫且重要的意義。

事實上,為更加積極地應對全球氣候問題,全球主要發達經濟體紛紛制定并不斷提升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标。麥肯錫的研究報告表明,中國的光伏産業已成為最具競争力的絕對優勢産業,赢得了全球70%以上的市場份額。以輸出的等效能量計算,光伏發電成本持續下降,且發電全過程零污染、零排放。

劉漢元認為,當前擁有足夠成本優勢的光伏發電,已具備大規模應用、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總體條件。“更重要的是,從國家能源戰略安全的角度考慮,用10至20年的時間,實現能源增量的70%、存量的30%至50%的可再生清潔化替代,就能将能源供給的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劉漢元說。

減輕企業稅費負擔促全面平價上網

雖然社會各界對光伏産業發展前景一片看好,但在行業内摸爬滾打多年的劉漢元深知,當前光伏産業仍面臨很多問題和難點。

在劉漢元看來,制約我國光伏發電全面平價上網的最主要因素就是稅費負擔。以卡塔爾為例,今年1月,卡塔爾報出1.57美分/千瓦時的價格,約合人民币0.11元/千瓦時,成為目前全球光伏電站最低中标電價。

“目前我國新增光伏裝機項目約有三分之二已實現平價上網,預計到2021年将全部實現平價上網。”劉漢元告訴記者,作為全球光伏制造和應用第一大國,我國本應具備絕對的成本優勢,但由于國外的稅費、财務費用、土地租金和其他相關費用較國内更低,光伏發電較國内更具成本優勢。

“我國光伏産業鍊上、中、下遊各環節都被征收了相關稅費,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及其附加,還有海域使用費、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稅費,這還未考慮社保因素。”劉漢元表示,僅從光伏發電端來看,每度電負擔的稅費8分到1毛,占上網電價的19%到22%,超過發電成本的40%。

劉漢元還以增值稅抵扣舉例稱,因光伏産業鍊各環節都需要大量固定資産投入,資金占用量大、占用時間久、投資回收期長,加上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因此利息成本占項目成本的很大比例。但與利息成本對應的增值稅卻無法取得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進一步加重了企業的稅費負擔。

基于上述背景,劉漢元建議,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将光伏發電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收範圍;對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盡快予以延續,并參照财稅〔2015〕74号文件關于風力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規定,暫不設定政策終止期。

同時,劉漢元建議實現企業利息成本進項稅可抵扣,對光伏發電企業實行存量期末留抵稅額退還。此外,劉漢元還建議對光伏發電無補貼項目實行所得稅免稅政策。


X